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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在人生的道路上總是找不到方向
我過去也是,出了社會,一直輾轉在不同的公司來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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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膚科的問題跟著你一生該怎辦?只是擦類固醇藥真的可行嗎?曾經癢到睡不好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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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膚科的問題跟著你一生該怎辦?只是擦類固醇藥真的可行嗎?曾經癢到睡不好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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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膚科的問題跟著你一生該怎辦?只是擦類固醇藥真的可行嗎?曾經癢到睡不好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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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得借鑒的閱讀培養方法。有一位差不多4歲的小女孩,剛上幼兒園小班,老師便發現了小女孩的過人之處:一下課就跑到教室的閱讀角,捧起繪本就看。老師一開始以為她只是“玩”繪本,沒想到是真的會讀,不僅能看懂,還能把故事講給其他小朋友聽。后來老師還發現,小女孩的書包,幾乎每天裝著不同的繪本。小女孩的媽媽說:“每天早上出門前,孩子都會往書包放一本書,被阻止時總會哭鬧不上幼兒園,后來父母讓步,孩子才愿意繼續上學。孩子的理由是——已經把課室的繪本全部讀完了。”/ / 這位媽媽是我認識的一位老師,孩子1歲就開始聽媽媽讀書,后來孩子2歲時不讓媽媽讀,而是開始喜歡自己看,興趣十分濃厚。2010年,日本兒童學者大城昌平等人經過研究發現,經常閱讀的孩子,其大腦前額葉皮質的發育很好。前額葉皮質跟什么有關系?/ / 前額葉發育良好的,孩子的注意力較好;前額葉發育良好的,孩子不太容易情緒崩潰;前額葉發育良好的,孩子的行為不容易沖動;前額葉發育良好的,孩子的記憶能力較好;前額葉發育良好的,孩子的邏輯思考能力較好……看看!這便是閱讀給孩子帶來的奇妙之處。對于孩子的閱讀培養,上面那位老師媽媽跟我總結了3點,我覺得有借鑒價值。這三點如下:1、只要孩子喜歡翻書,家人從不阻止從嬰兒期開始,經歷手敏感期和嘴巴敏感期時,小女寶喜歡翻書,也喜歡撕書、咬書,家人從不會阻止。當然,一些珍貴的書會被收起來,媽媽也會給寶寶帶回一些咬不爛、撕不壞的書。大人不阻止孩子翻書,除了從小多讓孩子接觸書,目的是培養一個氛圍——翻書可以隨時隨地進行。美國心理學家Guy Winch說,當孩子總是在某個事物上經歷指責和內疚情緒,會對這個事物產生不安情緒,孩子未來也不太容易喜歡上。所以,我們在小朋友的閱讀培養過程中,也盡量不要讓孩子產生不安情緒。/ / 這位老師媽媽,有一次帶著當時差不多2歲的女寶寶逛街,小女娃看見書店就跑了進去,看到什么書都翻。這時旁邊的服務員提醒孩子的媽媽:“小心別翻壞了”。這位媽媽說:“沒事,翻壞了我們買!”她解釋說,不想孩子從小在閱讀上有不愉快的經歷。想想不無道理,我們假設,當這位媽媽聽到服務員說 “小心撕壞了”,繼而拉著孩子往外拖,小娃兒想必會哇哇哭……最終會讓大人孩子的情緒受影響。這位媽媽自我調侃說:“自從孩子出生后,大人再也不會發愁要買什么書,因為每次上街,孩子都會幫他們(挑)好了……”2、把閱讀變成了“獎勵”,讓孩子以閱讀為自豪小女孩從小到大,每一次表現良好時:比如主動收拾玩具、拿著拖把掃地、搓洗小襪子……甚至是倒水給媽媽喝,媽媽都會給予獎勵——給孩子讀一個故事或獎勵一本新繪本。在媽媽的熏陶和引導下,小女孩從小便覺得閱讀是一件非常自豪的事情。/ / 事實上,背后是“暗示”的心理作用。心理學家巴甫洛夫曾經說過:暗示是人類最簡單、最典型的條件反射。當孩子在成長中做出了積極行為,媽媽獎勵孩子閱讀,孩子以后每次接觸閱讀,便會有愉悅或自豪的感受;相比之下,倘若當孩子做了壞事,比如偷玩具或撒謊,父母如果以閱讀作為懲罰手段,孩子便會厭惡閱讀。記得去年過年時,我遇見她們母女。閑聊間,小女孩把手中的幾個紅包交到媽媽手中,說:“媽媽,你看我收到了這么多紅包,說明我是個很棒的孩子,你獎勵我一本繪本吧!”旁人忍不住感嘆——這媽媽的教育真特別!3、每周必去圖書館年初時,我和孩子在圖書館遇見她們母女。小女孩腿上纏著紗布,一問才知道——小女孩從滑梯摔下,腿擦傷得不輕。“怎么不在家里休息呢?”我記得從她們家坐地鐵到圖書館要1個多小時。這位老師媽媽苦笑:“閨女說一定要來圖書館,她說約了一位小朋友一起閱讀森林大冒險……”去過圖書館的父母們都知道——圖書館的閱讀氛圍很好,所有人都在埋頭閱讀。親子閱讀區的孩子,不是窩在大人懷里聽故事,就是自己翻著繪本入神地看。這就是閱讀氛圍!我們也知道,小朋友的“從眾效應”比大人們更為強烈,看見圖書館里別的小朋友都在閱讀,年幼的寶寶會模仿,即使他們常常把書倒轉“看”;稍大的孩子也會好奇地加入——究竟有什么有趣的東西,能讓其他小朋友如此投入……所以,父母經常帶孩子到圖書館,閱讀興趣會慢慢地建立起來。/ / 幼兒說曾經介紹過芬蘭父母的做法,芬蘭被人譽為“閱讀之國”。寶寶們0歲開始接觸“閱讀”,幾乎每個家庭都有“閱讀角”,屋外,則是分布密集的社區圖書館或流動圖書館。你總能看見年輕的芬蘭爸媽推著嬰兒車或背帶兜著小孩兒,在圖書館的兒童區里盡情“玩”閱讀……在芬蘭,沒有孩子不喜歡閱讀,這便是閱讀氛圍的好處。培養小朋友的閱讀習慣,這個目標,對有些父母來說,如同遙遠天際的星星——可望而不可觸及;而對有些父母來說,孩子的閱讀習慣,就像樹上的蘋果——有方法總能摘到。那么,你是哪一種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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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門在外,男方須每天向女方匯報行蹤;約定男方婚前所有個人財產在領取結婚證后都歸為夫妻共同財產;每月工資發放日后由女方決定男方的零花錢數額,男方必須記賬方便女方每月30日盤底;如果男方違反,女方有開除婚籍的權利,且離婚后,男方需自愿放棄夫妻共同財產份額,凈身出戶,并且在離婚后賠償女方120萬,一年內付清。……上面這些條款,出自一份婚前協議。11月9日,某婚禮主持人在論壇發了一份帖子,他表示“我主持婚禮好多年了,婚前協議也見過不少,但這份讓我震驚了!”五大類、共十八條守則,用詞嚴謹、條條相扣。不過這件事也被疑炒作。如第四類第一小點,“領證后,男方要在一年內和女方舉行結婚儀式”,就和“確定12日辦酒席”沖突。雖然事情的真實性不得而知。但看過條款截圖的不少網友都表示,這算什么婚前協議,它分明是一份賣身契啊!這樣一份條約,丈夫的存在意義似乎僅僅是個賺錢工具。有網友吐槽說,這條約,李鴻章都不敢簽。條約中,只談利益和個人權利,而不談義務與付出,女方的任性一覽無余。婚禮主持人與男方的對話截圖婚前協議講究“平等 自愿”雖然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貝克爾曾說“上帝目之所及,皆可交易”。但如上文新娘這般,不僅失了公平,也涼了人心。退一萬步,即使男方簽下這份條約,故事的走向,也不一定如新娘所想。首先,主持人曬出的聊天記錄顯示,房子首付是男方父母所付,貸款由男方及其父母所還,真到離婚分割財產時,就算女方婚后進行了共同還貸,從大多的法院案例來看,也只能主張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部分以及其參與還貸所做的貢獻,畢竟房子還是認定為男方的個人財產,女方也只有呵呵噠。其次,協議中提到,“婚后男方從父母方受贈、繼承等方式得到的財產都為夫妻共同財產。”這一條,法律本就如此規定,除非男方父母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財產只歸自己子女所有,縱然女方拿著婚前協議,也毫不管用。因為這件事鬧得不愉快的例子也不少。去年8月,27歲的楊露本打算生日時與男友領證,沒想到領證前,男友告訴她,結婚可以,但是必須先簽一個婚前協議。/ “未來路還很長,我們都說不準會發生什么,這對雙方都好。”/ 這份協議里包括:房子、子女、資產的處置方式。在楊露看來,這件事意味著對方“沒結婚就把離婚想好了”。放棄協議證明真愛,這和大多數普通人的觀念如出一致:這份協議意味著傷感情。但是,合理的婚前協議能不能簽?我的答案是:在雙方都不介意的情況下,可以。這樣即便分開,也能避免人財兩空。雜志《Grazia》曾爆料,女星安吉麗娜·朱莉與丈夫布拉德·皮特就簽署了厚達101頁的婚姻協議。合同規定,若兩人離婚,皮特將獲得其中1.76億美元,朱莉獲得其余1.44億美元。這項合同還涉及到孩子的撫養權,為子女成立信托基金等方面。一般來說,婚前協議書主要是對婚姻雙方的財產、債務及權利歸屬進行書面約定。組成結構也簡單,主要包括時間、地點、締約雙方、約定財產范圍,財產歸屬或分割方式。其中最重要的是財產歸屬約定。回過頭來仔細看開篇新聞中的這份協議,有幾條也確實合情合理:不能出軌,不能家暴妻子;做個好公民,不能拖累家庭。只是對男方單方面財產的規定,實在沒有道義。令人心寒的不是婚前簽署協議,而是協議中的不平等。婚前協議是一種保障方式在華爾街為富二代們舉辦的暑期培訓班中,如何簽婚前協議一直是最受歡迎的課題。/ 哪怕是婚后創造的財富,也能通過這種形式分配。/ 吸金能手阿湯哥可以稱為這方面的專家。他甚至為不同的愛人,設定了不同的條件。/ 和妮可·基德曼的婚姻有約在先,10年后兩人分手時,擁有3.6億美元財產的阿湯哥,只給了妮可430萬美元和兩棟約值1050萬美元的豪宅。而身價20億的強尼德普為了獲取女方信任,放棄婚前協議,十五個月后婚姻破碎,不得不支付女方天價贍養費。中國人凡事都講個吉利,“保險”、“遺囑”這些像是咒自己的東西,都不討喜。但直面壞的可能性,才能在事發時有應對之法。《2016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》的數據稱,去年中國依法辦理離婚手續的夫妻共415.8萬對,比上年增長8.3/%。中國2009-2016結婚率與離婚率趨勢//《2016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》/ 陷入愛情的人,太容易一葉障目。丑話說在前,好過分開時劍拔弩張。婚姻關系重在“相互”二字婚姻有法律作保障,用感情去生活,才是靠譜又浪漫的事。在探討人類需求的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中,人對歸屬和愛的需要,排在第三。值得注意的,是這個需求有個很重要的前提:“人人都希望得到相互的關心和照顧。”《東京女子圖鑒》有很多可以探討的細節。最開始,女主綾為了結婚,擇偶標準非常明確,“身高175cm,年薪1000萬日元,比她大三歲以內。”要求過高,她后來標準放低找到了47歲,年薪900萬日元,身高不祥且其貌不揚的丈夫。她丈夫選擇綾,也顯然是利益的考量,“30歲,年薪800萬日元,長得也好看。”這場通過相親結合的婚姻,目的性相當明確,看不到任何愛和心動的蹤跡。實質呢?婚后,丈夫想回家就吃到可口的飯菜,衣服堆成山也不會主動洗,洗碗槽里全是吃過的餐盤……而綾加班回到家大半夜,從未得到一句關心。“我們之所以需要婚姻,是需要一個互相尊重、不論貧窮與疾病,都可陪伴我們的人。”綾或許一直在追尋欲望的路上,但這場婚姻的破碎,不是因她追隨欲望破碎,而是男方不懂得付出。上海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做過一場探討離婚原因的調查,一方不盡家庭義務高居第三。即使把結婚視為搭伙過日子,重要的也是搭,付出是雙方的。只向“錢”看難免有騙婚之嫌對于某些人,沒有以愛為主的婚姻,只有以錢為主的利益。河北省欒城28歲的張平急于找結婚對象,今年2月份,經中間人介紹,他認識了女子吳菊,一見傾心,兩人甚至談妥了6.6萬的彩禮錢。第二天,張平前往女方家中,見過吳菊母親吃過飯,就將隨身帶來的彩禮錢交給了女方,然后買好火車票想帶吳菊一起回河北。誰知剛出火車站,一陌生男子沖上來拉上吳菊就跑,還有一個人阻攔他追趕。幸好警察趕到,才沒讓其跑掉。原來,張平落入了一個婚托精心設計的騙局,女方的一切假的,名字虛構,家是偽造,她母親也是找的老太太假扮。這場不遠千里的相親,不過為了騙取彩禮錢的鬧劇。即使是熟悉的人,也可能為錢不要臉。今年,東莞一男子為與女友結婚,戀愛時兩人商量以女方的名義買一套房子作為婚房。他將購房首期款30萬元轉到女方的銀行賬戶后,又通過微信給對方轉過28萬多。總計超過58萬。沒想到的是,后來女友要求分手,并且不愿歸還婚房款58萬元。她認為,男方在戀愛期間給她錢屬于贈與行為,不應歸還。前有跨省騙婚的鬧劇,后有不歸還婚房款的女友。也許被社會敲過太多警鐘,才會有男方這一聲怒吼,“這婚我不結了。”婚姻要拿得起放得下美劇《生活大爆炸》中謝耳朵說過:“人窮盡一生追尋另一個人類共度一生的事,我一直無法理解,或許我自己太有意思,無須他人陪伴,所以我祝你們在對方身上得到的快樂,與我給自己的一樣多。”所以,無法享受單身的那部分人,需要從另一個人身上交換一些快樂。當快樂消失,還可和平分手。很欣賞小品演員丫蛋的婚姻觀。不久前,丫蛋宣布與丈夫王金龍離婚,提起前夫,她沒有說對方一句不好。/ “我們分開已經快四年的時間,去年才辦的手續。沒有誰對誰錯,脾氣性格合不來就分了。”/ 關于財產分割的問題,事業早遠超丈夫的她,選擇了平分。就像舒婷的那首《致橡樹》,不管過多少年,我都覺得這是最美的愛情宣言:我如果愛你,絕不像攀援的凌霄花,我必須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,做為樹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。愛情一瞬間結束,婚姻一瞬間開始。愿你笑著說“我愿意”的那個人,和你共度白首。如若不能,也希望這場婚姻沒有讓你輸到一貧如洗。 /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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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戒:久利之事勿為,眾爭之地勿往。一直都能獲利的事不要做,所有人都想得到的地方不要前去。危城莫入!所有人都向往渴求的,可能是有害。前半句說:不可貪求過多!日中則移,月滿則虧,物盛則衰。世界上沒有一勞永逸的事情,也不可能有長久獲利的事情,如果有這種能夠一直獲利的事情,那只能說這種事是表面現象或者騙局,這時候一定要保持頭腦清醒。后半句是說的安全,眾人爭執、爭斗的地方你不要去,容易惹麻煩或者招致禍患。古人云:「危邦不入,亂邦不居」,就是這個意思。當然,這句話里的爭,也可以理解為,爭利。意思是說,大家都去爭搶的利益,你就不要去爭搶了,因為那肯定是薄利。▌第二戒:勿以小惡棄人大美,勿以小怨忘人大恩。不要因為別人小的缺點就忽視他的優點,不要因為小小的恩怨就忽略了別人的大恩。人只要做事就會犯錯,這兩句話都是告訴我們,不要因為別人的一點小過失,一點道德上的小瑕疵,一點小恩怨,就全盤否定別人的好,忘記別人的恩情。古人云:「好而知其惡,惡而知其美者,天下鮮矣。」意思是喜愛一個人而知道其缺點,厭惡而知道其優點。這就是告誡我們,在待人接物的時候,一定不要太感情用事,一定要客觀、公正地看待別人的缺點和不足。▌第三戒:說人之短乃護己之短,夸己之長乃忌人之長。經常說別人短處的人,經常夸耀自己長處的人,可以說是「存心不厚,識量太狹。」俗話說:「打人不打臉,揭人不揭短」,經常談論別人的短處,夸耀自己的長處,不僅是情商低的表現,也必然給自己招來怨恨,埋下禍亂的種子。漢高祖劉邦曾經隨便和韓信討論各位將領的才能。劉邦問道:「像我自己,能帶多少士兵?」韓信說:「陛下不過能帶十萬人。」劉邦說:「那對你來說呢?」韓信回答:「像我,越多越好。」韓信后來被殺,不能說與他這種性格無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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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人真正能放下一個女人,最好的方式是不再打擾她,從她的生活中慢慢消失。輕輕的我走了,正如我輕輕的來; 我輕輕的招手,作別西天的云彩。一個癡情的男人,要放下心愛的女人很難,但有的時候也沒有辦法,只能忍痛割愛,自己慢慢品嘗失戀的痛苦。即使心在滴血,也要在人前強顏歡笑。我當年離開她,是因為慢慢感覺不到愛了。她會以工作忙為理由,不再聯系,很少見面,不再打電話。這個時候,離去是最好的選擇。于是,我選擇了離開。刪掉了她的微信,不再看她的動態,否則心會難受。當然,她的電話永遠不會刪除,因為早已銘刻于心。那段時間真的很痛苦,過去兩個人在一起的美好時光總會不自覺的想起。我不再去見兩人共同的朋友,不再去兩人經常去的地方。好像一艘帆船,啟航以后,帆被吹斷,從此沒有了方向,被狂風巨浪掀起,又拋下。強迫自己不要去想什么,但很難做到。經常開會的時候突然大腦一片空白,呆呆的不知身在何處。有的時候走在街上,突然淚流滿面,淚水擦去又模糊了視線,突然有一種想要撞車的沖動。有時候一個人去海邊,一坐就是大半天。眼前波濤洶涌,海天一色之處天際蒼茫。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,為什么要活著,真想投入大海之中,游向迷茫的遠方。差不多一年以后才走出來,但怕聽到她的信息。一天,接到她的電話,有一個十分著急的事情需要我幫忙。當然又像以前一樣跑前跑后,辦完了就沒有消息了,連面都不見。之后幾年都是如此,有事求我就打電話,但沒有見面的機會,我也習慣了,不再有什么奢求,為她做好每一件事就好。稱呼也變了,變成了哥。看來女人如果變心真的是最讓人寒心的。幾年的恩愛真的可以化作一片云,被風吹散,再也找不到痕跡。你一切安好,就夠了。好在還有回憶,曾經擁有過最重要。人在最后什么都不能帶走,唯有回憶和思念。但愿下輩子還能見面。十年生死兩茫茫,不思量,自難忘。千里孤墳,無處話凄涼。縱使相逢應不識,塵滿面,鬢如霜。   夜來幽夢忽還鄉,小軒窗,正梳妝。相顧無言,惟有淚千行。料得年年腸斷處,明月夜,短松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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